黑色金属材料(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材料)、钢材、有色金属材料(不含稀贵金属材料)、化工产品(不含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、农药等国家专项控制产品)、铁精粉、建筑材料(不含木材、原木、石灰)、五金电料、矿山机械设备及零配件、水泥机械设备及零配件、冶金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购销(公司住所有效期至2018年7月31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